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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洪涛:建议要求扩大县级调控经济权限
  发布时间:2009-01-14 10:21  作者:陆洪涛

    陆洪涛等4名代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衢18号《要求扩大县级调控经济权限》

    近年来,江山市大力实施 “兴工强市、借力发展、特色推进”三大战略,经济总量、地方财政收入等各项经济指标不断增长,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。但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,县级政府审批、市场监管、社会管理、公共服务等现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已难以适应需要,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全面履行,制约了江山县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。

   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,我省已先后3次出台政策,扩大部分经济发达县(市)经济管理权限。1992年,出台萧山、余杭、鄞县、慈溪等13个县(市)扩权政策。1997年,同意萧山、余杭试行享受市地一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。2002年,省委、省政府按照“能放都放”的总体原则,将313项原属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17个县(市)和萧山、余杭、鄞州3个区。为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2006年底,我省又在经济强县(市)——义乌市进行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,正式启动了第四轮强县扩权改革。通过强县扩权政策的实施,这些经济强县(市)的经济社会发展如虎添翼,实力不断增强。在全省形成了一批经济活力强、发展速度快、综合素质高、带动作用大的县(市),促进了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。据国家统计局公布,2006年全国百强县排行榜上,我省上榜强县不断增加,已达到27个,义乌等享受强县扩权政策的经济强县(市)均居其中,这充分说明扩权政策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。

    经济欠发达的江山市,有着较好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和较大的发展潜能,但县域经济要进一步发展提升,在保留现行的好的机制体制的基础上,需要更加科学、健全的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,形成政治与经济、政治与社会的良性互动,实现与义乌、绍兴等经济强县(市)的共同发展,在促进我省各县(市、区)经济社会均衡发展中发挥出应有作用。

    为此,建议省委省政府放大“强县扩权”范围,特别是要扩大到欠发达地区中发展潜力较大的县(市),在给予经济管理权限的基础上,给予一定的社会管理许可权限。在扩权原则上,坚持“依法规范、能放则放”的原则,在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,落实扩权县(市)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权,按审批制、核准制、备案制的规定执行。在各类资金安排上,有关部门要对扩权县(市)给予重点倾斜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、涉县基本建设资金、科技教育资金和支农专项资金等,以及土地折抵指标使用额度计划管理,建议直接由省政府下达到各欠发达地区中发展潜力大的县(市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