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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刘国红代表提出的杭126号《关于加快培育“绿色建筑”,推动建筑节能的建议》,主办单位:省建设厅,会办单位:省经贸委。
2、葛素梅代表提出的宁35号《关于重视提升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建议》,承办单位:省教育厅。郑继伟副省长领导办件。
3、林强等11名代表提出的温147号《关于要求加强基础研究,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》,主办单位:省科技厅,会办单位:省财政厅。金德水副省长领办件。
4、王金良等5名代表提出的嘉28号《关于要求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,加快推进浙江现代农业的建议》,主办单位:省农业厅,会办单位:省供销社、省农村信用联社。
5、杨益民等6名代表提出的湖22号《关于大力推广中水回用,建立我省水资源再生利用机制的建议》,主办单位:省水利厅,会办单位:省经贸委、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建设厅。
6、金耀等10名代表提出的绍20号《关于完善节能降耗考核机制的建议》,承办单位:省经贸委。
7、应天行等6名代表提出的金45号《关于认真贯彻落实〈劳动合同法〉的建议》,承办单位:省劳动保障厅。陈加元副省长领办件。
8、章树根等10名代表提出的金52号《关于加强城乡污染物综合处理能力,提高城乡公共环境卫生水平的建议》,主办单位:省环保局,会办单位:省建设厅、省农办、省农业厅。
9、华正媛等8名代表提出的衢6号《要求省政府关注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》,主办单位:省农办,会办单位:省林业厅、省卫生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口与计生委、省农业厅、省劳动保障厅、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。吕祖善省长和茅临生副省长领办件。
10、陆洪涛等4名代表提出衢18号《要求扩大县级调控经济权限》,主办单位:省发改委,会办单位:省国土资源厅、省财政厅。陈敏尔常务副省长领办件。
11、杜兴林等6名代表提出的丽41号《关于将兴林富民工程列入省政府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的建议》,主办单位:省林业厅,会办单位:省农办。
另:邱建生等12名代表提出的台45号《关于要求推进全省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程》的建议为陈敏尔常务副省长领办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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